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于党的十七大中将其写入党章。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
2005年,国资委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发起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联盟”,并召开了“2005 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论坛”,大会讨论制定了国内第一部综合性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并发表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北京宣言》。该联盟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民间团体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进步,而其制定《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也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指导方向。2006年9月25日,深交所正式颁布实施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简称《指引》)。根据《指引》,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是指上市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2007年3月15日,阳光发展公布首家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书,当年共有20多家上市公司自愿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
2008年1月,国资委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敦促中央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的表率,努力成为国家经济的栋梁和全社会企业的榜样。《指导意见》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要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和措施,完善社会责任沟通方式和对话机制,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
2008年5月14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倡导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保护信息。其中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每股社会贡献值”的概念。它主要包括:在公司为股东创造的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年内为国家创造的税收、向员工支付的工资、向银行等债权人给付的借款利息、公司对外捐赠额等为其他利益相关者创造的价值额,并扣除公司因环境污染等造成的其他社会成本,计算形成的公司为社会创造的每股增值额。
2008年度共有29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包括“可持续发展报告”和“企业公民报告”在内的社会责任报告,其中32家为自愿披露,282家为首次进行披露。而在2008年度,上交所共有76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每股社会贡献值,小商品城以8.42元/股名列第一,算术平均值为1.97元/股。
2009年8月3日起正式编制和发布深证社会责任指数,实时指数通过深交所实时行情库发布。
2009年8月5日,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上证社会责任指数正式发布,责任指数是由在社会责任履行方面表现较好的100只沪市股票组成样本股编制而成的指数。推出上证社会责任指数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标的并推广社会责任投资理念。
截止2010年4月30日,在2010年年报披露期中,沪深两市共有471家A股上市公司在披露年报的同时同步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而这一数字去年为371家,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数量成大幅上升趋势。
2010年8月,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公开表示“所有的中央企业3年内都要向社会公开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履行社会责任要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和软实力之一”。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国资委将于2011年出台更为细致的规章,以推动央企将社会责任融入到治理结构、融入到经营管理中。消息称,国资委鼓励央企积极探索建立与现有管理体系融合的社会责任工作体系。
近期,有关“包容性增长”在海内外引起热议,这一概念最早由亚洲开发银行2007年首次提出,并随着国家主席胡锦涛2009年、2010年先后在亚太经合组织有关会议上多次倡导引起了国内外的高度关注。“包容性增长”其实是对发展方式转变的基本要求,其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前提是满足人的自身发展需求,在利益协调中满足多数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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