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实现社会价值的3个层次 实现社会价值的过程中,企业需经历3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传统企业慈善
在这个层次,企业捐款给他们选定的非营利机构。可是,企业大多不会参与项目,对于项目的执行和结果也不大在意,他们很大程度上更为关注捐款本身所带来的名誉。哈佛商学院的另一位教授Rosabeth Moss Kanter也曾在《Harvard Business Review》上撰文指出,这个阶段的企业,除了享受声誉和免税待遇外,其实也缺乏进一步深入参与的动力。
·第二个层次:企业重新设计调整自己的商业模式,实现更大的社会价值
企业的活动,在本质上是与各方的交易过程。从外部看,有投资人、供应商、员工、社区、政府、消费者/客户;从内部看,生产和组织管理流程,涉及到采用什么设备、选择什么原料、如何组织人力等。无论内外,每个环节的决策和实施,都会产生相应的社会结果。
企业CSR(企业社会责任)的活动,往往是对上述交易过程的一个方面,或者多个方面,进行调整,从而改善企业的社会结果。我们要看到,企业的CSR活动,比起传统的企业捐赠,的确要高出一个层次。《企业在经济中的角色》一书指出,“与企业主营行为的决策和管理相比,多数企业社会责任行为都是边缘性的。它们被看作是随机的,对目标问题的影响也很有限”。所以,企业模式创新的社会价值,远远高于CSR。
类似的观点,还有哈佛商学院战略大师Michael Porter和FSG的联合创始人Mark Kramer提出的“共享价值”理论。CSR(企业社会责任)和CSV(创造共享价值)之间的区别:
![]() ·第三个层次:企业去影响和改变外部环境
在这个层次上,企业与政府、社会部门一起,共同创造一个积极有力的社会环境,促使更多的企业以更富社会责任感的方式进行经营活动。这个层次的活动,未必只是为了惠及自身企业,但是水涨船高,社会整体价值会大大增加,而企业自身的商业和社会价值一样会得到提升。
哈佛商学院和哈佛肯尼迪政治学院双科教授Herman B.Leonard(以下简称Dutch)指出,影响消费者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企业长期以来就善于满足消费者的要求,而且也有很强的执行能力,如果企业能够增强其社会使命感,他们在影响消费者上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而反过来,这些消费者又会对整个社会产生积极驱动。近年来,公平贸易运动、有机农作运动、社区支持农业等,都是这方面的例子。
在《企业在经济中的角色》一书中,Dutch和同事们把企业在经济中的角色总结为4种:旁观者、常规参与者、活跃分子(积极参与者)和创新者。他们更进一步,提出企业更应该担当领导者,并列举了很多案例。其中一个例子发生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70年代的克利夫兰,经济萧条,犯罪严重,1978年因为城市债券违约,成为大萧条以来美国第一个宣告破产的重要城市。这时候,克利夫兰的企业领袖们联合起来,在1982年成立了“克利夫兰的明天”这样一个非营利组织,董事会由企业的CEO组成。这个组织并不是为了实现各自企业的商业利益,而是把有影响力的人和资源聚集起来,共同策划、监控、执行城市复兴计划。在接下来的15年里,这个组织促成了一场非凡的复兴,克利夫兰重新成为一个生机勃勃的城市。对于这些企业而言,在当时的情形下,他们都可以选择将资源转移到更其它地区,这也可以说是降低风险的明智决策,可是他们没有,他们选择把自己的资源和专业能力,投入到更大的社会使命中,最终使整个城市脱离危机,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自身的生存环境。
二、社会企业的类型
Dutch一直用social business来描述这类行使社会责任的企业,这和我们比较熟悉的“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的范畴是不同的。
总体而言,传统意义上,非营利机构和商业企业是完全独立的两类组织,分处光谱两端;而现在,在两者之间出现了很多新兴模式,有的偏重于非营利这一端,有的偏重于企业这一端。 它们可以统称为混合型组织。
![]() ![]() 上述两个图,大概是最接近我们当前语境下对社会企业的讨论了。不过也要说明,目前非营利部门提到“混合型组织”时,多数情形下,还是指靠近非营利组织这一端的组织。
过去几年,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关于社会企业的讨论日益热烈,尤其在公共部门和社会部门。而企业这一端,似乎越来越有后来居上的趋势,想必日后会参与更多的讨论。我个人认为,对于相对而言还比较新兴的概念,最好能体现一定的包容性,容纳更多的主题,为未来的演变和讨论留下更多的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而言,Dutch所使用的“社会使命驱动型组织”(Social Mission Driven Organization,SMDO),提供了另一个视角。这个框架,主要有2个维度,一是组织是否有社会使命,二是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是不是来自市场交易活动,与之相关的重要问题是:组织所从事的市场交易活动在多大程度上、如何支持组织的社会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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